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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那个想跳槽的!抱头蹲下,检查合同。

深大就业 2023-09-06

前段时间很火的用个人信征约束跳槽行为的事件,让菌菌觉得跳槽之路举步维艰。


然而,随着竞争的加剧,不少互联网公司紧紧抓住“竞业协议“这根稻草,人员、岗位、竞业范围大幅增加,大有我们留不住的人你也别得到的狗血感


看到这里菌菌想问,我不是人才,能不能放我一马?答:不能。



所以说,竞业协议是什么?


基本含义


竞业协议,是指公司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离职员工在离职后一段时间内,加入与原公司有业务竞争的公司包括员工自行创建的与原公司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权责关系


01

企业责任

养你。


按月支付补偿金:数额是签订协议时就协商好的,法律不做要求,但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


P.S. 公司只有看到你和下家签订的合同,确定你没有落入敌手,才开始发放补偿金


02

企业终止协议

单方终止协议,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可以要求额外三个月的赡养费。)


消极终止协议,企业连续或者累计三个月不给钱的时候,竞业协议自动失效(你可以要求补足三个月的补偿金。)


P.S. “可以,但没必要。”到底是一句谎言。(一把辛酸泪)


03

个人责任

规定时间内,不跟指定情敌喜结连理。


04

个人终止协议

毁约被告的后果,高额赔偿金+警察叔叔的茶水局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违法的边缘大鹏展翅菌菌肯定是不提倡的


不过,我们可以一起围观 公众号@“晚点LatePost” 整理的,前公司调查取证跳槽竟对的方法,祝你好运。(我觉得你懂)


向下滑动查看。


时间限制


法律规定,最多不能超过两年。一般公司大都约定一年左右,不要担心,这一年足够一个核心员工out of date了。



那么,竞业协议长什么样?


五要素,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年限,约定好补偿金额等。


签订现状


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人越来越多(从高层到实习生),竞业对象越来越广,从竞争对手到整个领域。


01

人员方面

从前,签订竞业协议的多是高管和核心的技术人员,现在全员竞业,从高管到实习生无一幸免,甚至有刚工作一年的实习生离职后被告的例子。


02

竞业对象方面

假如说美团青梅竹马的竞业对象是饿了么,那现在他的情敌已经扩大到整个互联网行业。(举个栗子,菌菌瞎编的,不代表事实情况)


根据公众号@“晚点LatePost”的内容,


一份某厂骨干成员(非中层)的竞业合同,名单里包括了90家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大到千亿市值的巨头,小到10亿人民币的创业公司,覆盖从搜索、C2C业务、门户、浏览器、地图、无人车、第三方支付等多个领域,可以说“竞无可竞”。


所以竞业协议是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签订,能不能不签,不签有用吗?


签订时间


在职期间,公司觉得有必要,随时可以和你签订竞业协议,以达成震慑和减少跳槽几率的目的。


高管或者技术型员工离职前,公司为了自我保护,会要求签订竞业协议。


随着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人在签订入职的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被要求签订竞业协议了。


我不想签


至于能不能不签竞业协议这个事,法条有云,


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以下这些人,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义务。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3、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


但是吧,保密义务一张嘴,互联网公司从产品到技术到市场到运营(有落下的求轻拍),哪个不涉及点保密数据呢。所以在这方面,道理不在你,在公司。



事实是,新人不怕入不了职,可以不签;老人不怕离职过程千难万阻宛若渡劫也可以不签,而这就是一个HR和员工互相觉得对方是没有职业道德的流氓的斗法过程了。


不签有用?


但是,经历千难万阻之后,是不是就一定能取得真经呢?好像也不是。


根据公众号@“晚点LatePost”:


某互联网公司曾有一个竞业协议案件,当事人在协议上落款处写了大大的“不”字,并拒收补偿金和竞业协议通知书。但最后仍然被法院判应履行竞业义务。


到最后还是要看劳动仲裁老哥的想法。


小白菜,地里黄。


看到这里大家也都看出来了,激烈的竞争下,公司要留住的不仅仅是技术、产品和数据,还有这一切背后的——人才。


此等凄风苦雨,让菌菌控制不住为自己献唱一曲《小白菜》的冲动。那么,面对“惨无人道“的“公司合理手段“,我们就只能排排坐了吗。


01

乖巧宝宝

本身跳槽想法不强烈的宝宝,公司让你签竞业协议的时候,最好做乖巧可爱状,如果可以的话,为自己协商得到一些有利条件,如,缩短竞业期限等。


参考模板:


人美心善的HR小姐姐鸭,你看我可怜可爱,新人一枚,什么核心数据都接触不到,公司核心产品也不管我什么事,即使哪天不幸离开,也对公司毫无威胁,搞技术的,天大地大、数来数去就那么几家,我无处容身啊(抱腿哭),即使我不去竟对,你看,一年多的空窗期,哪个还肯要我啊呜呜呜呜,我还年轻啊,小姐姐通融一下少给我签几个月嘛。


(存粹娱乐,不过至少表达了竞对协议对个人的危害。冷漠.jpg)


02


惹不起躲得起

遇到非要大鹏展翅不可的时候,记得摸清公司最大的霉头,低调行事,小心谨慎,状若鹌鹑。


不过一定要三思后行,毕竟年纪轻轻吃个劳动仲裁,赔偿一大笔违约金,对日后的职业生涯和生活的打击都是毁灭性的。

03


金蝉脱壳

立志离开老东家,但是又害怕劳动仲裁,同时,跳槽公司还不能提供保护,又不想不脱离时代,可以先去不在竞业名单上的创业公司韬光养晦一段时间(说不定一年之后你就不想走了呢),一年之后重新出发。


当然,以上内容虽说是给跳槽宝宝的一点建议,不过暂时没有跳槽意愿的同学们也可以积累(吃瓜)经验,防患于未然。


不知道有多少同学已经被要求签订了竞业协议,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一起讨论,竞业协议给大家的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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